侮辱邱少云的作业本、加多宝只赔1元钱?真相竟是......
小司妹早上问大司兄
你有看作业本吗?
大司兄表情▼
都一把年纪了,
为什么还会有作业本这东西呢?
原来......
小司妹是讲这个“作业本”▼
原来小司妹说的是这个事!
赔偿1元?
???
大司兄先来给你们讲讲
事
件
始
末
2013年5月22日,微博大V孙杰在新浪微博通过用户名为“作业本”的账号发文称:“由于邱少云趴在火堆里一动不动最终食客们拒绝为半面熟买单,他们纷纷表示还是赖宁的烤肉较好。”
加多宝公司于2015年4月16日在其微博账号“加多宝活动”中称:“多谢@作业本,恭喜你与烧烤齐名。作为凉茶,我们力挺你成为烧烤摊CEO,开店十万罐,说到做到^_^#多谢行动#”,并配了一张与文字内容一致的图片。
2015年6月30日,邱少云四弟邱少华向大兴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人民币1元。
图片来源:人民网
首先,邱少云烈士亲属提出的诉讼请求有何法律依据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二)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三)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
所以,法院以此作出判决,判决二被告公开向邱少华发布赔礼道歉公告,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
你是否有疑惑:为什么赔偿居然是1元?
邱少云烈士亲属的委托律师表示,当事人提起诉讼的目的并非为了金钱利益,而是为了维护邱少云烈士的名誉,故将赔偿精神损失的数额确定为象征意义的人民币一元。
争的是一口气啊。
大司兄觉得,“作业本”这种拿先烈开刷以达到自己营销目的的行为,的确无耻啊。人人都有表达的权利,但表达的过程中也需要有全社会共同遵守的道德底线。
加多宝作为全国知名的饮料生产企业,在社会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但企业在营销活动中,应当明确自身应当践行的社会责任,更加不能触犯法律,损害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
再且,将严肃话题娱乐化,伤害的只会是自身的商业价值和品牌形象。
写在最后
庆幸的是,法院的判决得到了绝大多数网民的认可和支持,理性的网民在崛起。
灭人之国,必先去其史。如果一个国家的英雄人物可以被肆意毁谤,这个国家的整体历史也将在被怀疑和扭曲中走向虚无。
对此,
你又有什么看法?
大司兄等着你的留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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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来源于网络
文|南海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编辑组
念响新媒体法治文化传播师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