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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四年,是厚重的四年
面对时代新变革,我们主动适应新常态;
此四年,是蓬勃的四年
乘着全面依法治国的东风,积极推进司法改革
全力做好新形势下每一项法院工作
此四年,是坚定的四年
擎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信念
跋山涉水,只为满足人民新期许
此四年,
我们昂扬奋进,阔步向前
因为深知,正义要比太阳更光辉
于是以公平正义打头,将责任一肩挑起
披星戴月,行走在路上……
四年来,我们共受理各类案件16190件,审结、执结15490件,司法绩效有大幅提升,结案率高达95.67%,结案数和人均办案数均居全省法院前30位,先后有15名法官的结案数位居全省前100位。
一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
保障群众安居乐业
共受理刑事案件1624件,审结1589件,判处各类罪犯2356人,判处十年以上45人。
依法严惩危害社会稳定的犯罪
将故意伤害和抢劫、抢夺、盗窃以及涉毒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共判处该类罪犯621人。
依法惩治经济犯罪和打击职务犯罪
依法审结涉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73案131人,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7658万元;审结贪污、行贿、受贿案件57案69人。
清理监外执行,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
清理监外执行工作,将11名已不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收监执行。
加强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挽救工作
设立全市首个未成年专用审判庭,联合多部门开展预防犯罪和帮教活动,封存未成年人轻型犯罪记录,保障其合法权益。
二
依法审理民商案件
保障人民民生权益
共审结民商事案件9803件,同比增长90.3%。
探索多元解纷机制化解矛盾
通过“三调联动”、“三官一律”进社区指导人民调解,共调处纠纷139起。
保护弱势、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下达湘潭市首份“人身保护令”裁定书,开启司法干预家暴的新途径。
与交警大队、交通事故调处中心等部门有效衔接,保障了案件快速高效、统一尺度的处理,被告自动履行率达90%。
推行改革为案件审理提速
探索裁判文书改革、集中财产保全、庭前会议制度等,大胆使用小额诉讼和简易程序审理,适用率为61.5%。
妥善审理群体性纠纷案件
将群体性纠纷导入法治轨道,用法律手段保障各方利益,防止转化成社会矛盾。及时为政府解忧。如晶都公馆112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117起涉出租车公司确权纠纷及福芝大酒店128其劳动争议纠纷等案件,均得到妥善处理。
三
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助推法制政府建设
共受理、审查行政诉讼、国家赔偿、非诉审查案件695件,同比增长58.7%,居全市法院之首。
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畅通当事人救济途径
自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简化立案程序,降低立案门槛,共受理诉讼案件358件。
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判决撤销10件,确认违法14件;积极推行简易程序审,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实现;对于行政诉讼中涉及到的民事法律关系一并作出评判,让行政争议得到实体了解。
加强指导与沟通,增强行政机关法制意识
主动走访、重大疑难案件事前沟通等方式,与公安、工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行政案件较多部门建立良好沟通机制,引导行政机关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共召开座谈会12次、专题讲座7次。
四
努力解决执行难题
助力构建诚信社会
共受理执行案件4068件,同比增加114%,执行到位3.1亿余元。
灵活采取执行措施
开展夜间执行148次、节假日执行82次,实施网络查控4178人次,重点突击“人难找”、“财产难寻”的案件。
完善联合信用惩戒机制
将865例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借助电视台、商业中心显示屏、全市交警岗亭等平台向社会发布,全面打压“老赖”的生存空间。
强化执行威慑效应
积极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和百日攻坚集中执行等专项行动7次,召开执行兑现大会2次,现场兑付执行款2700余万元,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起到强烈的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