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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有把柄在他们手上,只能一次次付出”这些年,祁某成了同伙“提款机”

“祁某刚被抓获时还故作镇定,试图询问我们是哪里的公安。当听到我们是南京公安时,他长叹一口气,很快就交代了全部案情。”昨天,参与前往郑州抓捕祁某的玄武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丁旭告诉记者。

“其实3人身上的案子不少,曾经坐过牢,但他们抢劫杀害乔某的事情一直没有暴露。”丁旭介绍,祁某的真实身份是祁某某,1981年生。1995年,祁某和赵某、樊某某结识。当时,他们在别人眼中就是一帮坏小子,不好好学习,天天在社会上混。

“赵某对邮票较有研究,所以他们在郑州时便干起了抢劫邮票的勾当,每次作案都是用棍子将人打晕后抢劫。”丁旭说,1997年夏天,3人在郑州作案后败露,一路逃到了山东菏泽。1997年7月28日,3人身上又没钱了,于是再度作案,将一名手拿大哥大的公司经理砸倒,抢走8000多元现金和一部大哥大。很不幸,那位经理被打死了。

菏泽案发后,3人连夜逃回郑州,但不久他们就被追踪而至的菏泽警方发现。3人仓皇逃亡,跳上了南下的火车,并于当年8月15日来到南京。由于3人身上没钱,于是决定继续抢邮票商人。他们直奔大方巷邮票市场,经过踩点,瞄准了摊位最大的乔某。3人本想当天作案,但没有成功。次日,通过尾随和事先埋伏,3人砸倒乔某后抢走了财物。

“作案后,3人返回郑州,又去广东制作了假身份证,并打算转道广西,然后偷越出境到越南避风头。”丁旭介绍,不过3人的计划没有成功,他们在广西被追踪而至的山东警方抓获。根据菏泽中院当年的判决书,3人涉案4起,其中郑州3起、菏泽1起,均为抢劫、抢夺,赵某被判处无期徒刑,樊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祁某则获刑13年。

2005年,祁某最先出狱。回到家后,他便继承家族产业做起了生意。不过南京案件始终是祁某的一块心病,祁某归案后经常跟办案民警说:“在山东时,有些事情我没说清楚,一直闷在心里,难受。”

而这块“心病”,也给祁某带来了无穷的麻烦。樊某某和赵某相继出狱后,听说祁某生意做得很大,当即前来投靠。“祁某出资,给樊某某在开封开了一家超市,和赵某则成立了一家贸易公司。”丁旭说,赵某好赌,曾欠下数百万元赌债,全是祁某帮其偿还。“祁某心里很清楚,自己已经成了赵某和樊某某的提款机,但因为有把柄在他们手上,所以只能一次次付出。”丁旭说,所以对于祁某来说,被抓其实也是一种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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