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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流手术预约七百元 上完手术台竟缴了近四千元

金羊网讯 记者张豪 实习生 林泳淇报道:3月6日早上市民余先生预约了广州女子医院为妻子做人流手术,最初医院通过电话告诉他手术费大概需要七百多元,但最后一场手术下来,检查没做几项,药物也没几样,费用竟高达四千元?为此,记者3月15日前往该家医院一探究竟。

做一次人流手术要分四次缴费?

3月6号早上,刚起床的余先生通过在百度地图里搜索“妇科医院”,想找一家好的医院为怀孕的妻子做人流手术。“当时显示出好几家,最后我看到广州女子医院上有写电话,我就打过去问。”余先生告诉记者,“当时是一个女的接了电话,我问她做人流需要多少钱,她说有700多元的,有800多元的,还有1600多元的,看你自己选哪种。”觉得价格设置尚且合理的余先生就和妻子前往医院。

“我们先在医院一楼挂了号,然后一个导医带我们去了二楼见医生。她说先做检查,然后就在二楼的柜台缴了466元。”余先生在医生的指导下,陪着妻子去抽血和做胸透。记者通过查看医院给出的清单,收费项包括:放射费60元、检验费286元以及检查费120元,每一张清单上还签着医生李某的名字。

让余先生没想到的是,这竟会是一个烧钱的无底洞。缴完第一次钱,医生又继续让他去缴检查费,“缴了650元,做了B超,白带,心电图,尿常规,以及其他看不懂的项目,但实际上应该是没做的。”余先生说道,“当时我曾经问医生为什么分开缴费,不一次性明码收费,但她却变相逃避回答,说是要一项一项检查。”

原以为第二次缴完钱后就可以开始手术的余先生,依然被要求缴第三次钱,“第三次缴费950元,医生说是治疗费,但缴完钱后发现,并没有开始手术。”对各项收费尚不清楚的余先生,期间曾多次问一声什么时候可以开始手术,但李某医生却几次让他先缴检查费。“检查都做了那么多了,没理由中途换医院,只得硬着头皮继续做下去了。”余先生无奈地说道。

大约40分钟后,余先生又被要求缴费,“这次是1849元,前前后后四次我们缴了3915元。”余先生对记者说道。记者通过查看第四张清单发现,手术费项写着710元,但没有包括麻醉费以及其他药用费用,但余先生告诉记者,“手术结束了也没什么药。”

“后来我们到黄埔区红十字会咨询过,说两千左右就可以做完手术,但在广州女子医院的费用是两倍的,这家医院感觉就是一环扣一环地缴费,满满的套路。”余先生气愤地说道。

医院回应:每个人情况不一样,收费自然不一样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广州女子医院,一位姓谢的医生告诉记者,“一位没有做任何检查的孕妇需要做人流手术,我们有一个无痛人流,也有超导可创的,手术费七八百到一两千块钱都有,看你选择一个什么样的方式。”当记者问到还会不会有其他的检查费用,谢医生告诉记者,“术前检查总套餐,七个项目,总共188元,基本上你术前的所有检查都包含在内的了。”谢医生还表示,如果选择了两千元的套餐,也就是说交188元的术前检查和两千元手术费就可以完成手术了。

但为何余先生的妻子做人流手术需要分四次缴费近4000元?对此谢医生表示不太清楚具体情况,“每个人的身体情况不一样,收费自然也会有差异。”随后,谢医生表示,如果对医院有任何的不满意,都可以在下午两点后致电医院的投诉客服热线81891111。

律师:可向有关部门投诉反映

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永平律师认为,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医疗机构必须按照人民政府或者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医疗费用,详列细项,并出具收据。”

医疗机构必须按照人民政府或者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医疗费用、详列细项,并出具收据。余先生可向政府及物价部门了解其缴纳的费用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若广州女子医院的检察项目的收费金额超过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余先生可向医疗机构的主管部门提出投诉,也可向法院提出诉讼。

而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三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朱永平建议,若医疗机构实施了不必要的检查,余先生可以向卫生部门投诉或者找第三方鉴定机构作医疗事故鉴定、收集证据,再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三条向法院提起诉讼。

人流手术预约七百元 上完手术台竟缴了近四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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