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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老赖”终落网 移送公安办“拒执”

谈起欠钱不还,四处躲债的“老赖”,很多人都是深恶痛绝。为扩大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来源渠道,及时查明“老赖”下落和财产状况,2016年下半年开始,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自媒体陆续向社会公开发布执行悬赏令。

自该院对外发布被执行人悬赏令以来,陆续接到市民群众的举报线索,但经查证均未果。近日,该院经核实排查,发现其中一条关于女“老赖”赵秋霞下落和线索真实性很大。

线索提到,赵秋霞每月中旬在江苏银行丁卯某行都会有数百元小额资金变动。为核实该线索的真实性,该院四名执行干警分别于3月9日夜晚及3月10日全天对该银行周边进行布控。3月10日下午3时左右,目标人物赵秋霞出现,只见她眼带墨镜、面带口罩,从容地走进银行自动取款机处,就在其操作机器时,执行干警将其抓获,并移送公安机关办理拒执罪。

被执行人赵秋霞,出生于1954年8月。2013年4月22日,被告褚某(现已去世)、赵秋霞以经营需要周转资金为名,向原告李某共计借款22.3万元,逾期未还。该案于2016年2月经法院判决褚某、赵秋霞归还李某借款22.3万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赵秋霞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且涉嫌伙同他人在有效财产上设立虚假抵押,以逃避执行。在案件执行中,赵秋霞更是四处躲避,长期下落不明,法院穷尽执行措施,仍未发现其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李某对法院工作不理解,多次投诉法院执行不力。

据执行局工作人员介绍,知晓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的公民向法院提供线索,如提供的线索是法院没有掌握或者申请人没有提供,经查证属实并据以执行完毕,法院将按照一定标准给举报人以奖励。对于符合支付条件的举报人,法院在举报的财产依法处分完毕后三十日内,从执行到位款项中优先扣取悬赏金支付给举报人。

“通过悬赏令调动社会力量一起来追捕老赖,是个好办法。”申请执行人张某听闻该项举措,希望他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也能发布悬赏令。

昨天下午,从润州法院传来消息,赵秋霞拒执罪一案公安机关已经立案,赵秋霞已被刑事拘留。执行法官提醒“老赖”们,欠钱要还,不要变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润萱、执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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