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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朋友陪练迎考科三 遇交警受罚害人害己

近日,东胜区交管大队执勤民警查获了一名“临时练车教练”和一名准备补考科三、无证驾车的五旬男子。

3月12日14时许,东胜区交管大队民警在执勤时发现,一辆正在行驶的轿车时快时慢、忽左忽右,当即判断该车的驾驶人涉嫌酒驾或有其它情况,便立即上前检查。面对民警,嫌疑轿车的驾驶人梁某慌张地解释说,自己正在练习车准备考科三。

原来,现年50多岁的梁某有一个孝顺的儿子,前两个月给他买了一辆新轿车,他高兴地报了家驾校,但科目三始终没有通过。梁某在等待补考的同时,想多练练车,便请朋友栗某陪他在考试道路上练车,不想,被民警查获。

民警耐心向交通违法行为人梁某讲解了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与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明确说明我市目前没有开始实施“自学直考”,并警告没有相关手续、安全辅助装置的轿车不能作为教学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人梁某因无证驾驶受到行拘、罚款处罚;交通违法行为人栗某因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受到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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