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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术后形成“胆漏” 专业调解达成协议

近日,在石泉县医疗纠纷调委会调解下,一场持续半年的医患纠纷得以顺利化解,双方当事人也最终握手言和,这是该县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以来,成立医疗纠纷专业调委会后的首战告捷。

2016年7月,患者周某因胆结石胆囊炎入驻县某医院进行初诊,并在这家医院做了“腹腔镜胆囊切除术中转开腹胆囊切除术”,术后发生胆漏。同年8月,感觉身体不适的周某被转入市中心医院进行治疗,做了补充手术后又返回初诊医院进行抗炎、止血等对症治疗,但是仍不见好转,反而发生腹痛、腹胀、腹膜炎等症状,2天后,周某被再次转入市中心医院进行手术治疗,虽然病情有所稳控,但是遗留下腹部隐痛不适的症状。

周某出院回家后,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就找到初诊医院吵闹,又到县法律服务机构咨询,法律服务人员引导其进行医疗鉴定。在周某与院方共同委托下,经鉴定中心鉴定,周某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胆囊管结扎不牢固,结扎线脱落,术后发生胆漏、腹膜炎,构成九级伤残,院方存在过错。周某随即向院方提出近25万元的赔偿要求,遭到院方拒绝,周某多次到医院吵闹并网上信访。

在得知情况后,县司法局调解中心、县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立即介入,找到周某和院方负责人进行调解。由于经过鉴定,双方对事实没有争议,主要围绕赔偿金额差异较大。周某称自己为做手术已经花了不少钱,院方应该承担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伤残补助金、后续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金、鉴定费等费用,而院方坚持患者要求的赔偿金额太大无法接受,周某情绪十分激动,由于达不成一致意见,调解中断。

为切实化解这起医患纠纷,调解人员分别找到周某和院方做工作,从法理和道德的角度进行耐心细致地分析,明以法理,动以乡情。根据《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人民调解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多轮调解,最终促成医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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