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时代头条 > 正文

花朗派出所规劝一名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2015年12月25日,犯罪嫌疑人陈某(男,汉族,镇雄县花朗人)伙同刘某东在浙江省临海市在一居民住房处盗窃了价值3000余元的两辆电动自行车。

案发后,刘某东被公安机关抓获,陈某被警方上网追逃。在镇雄警方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中,镇雄县公安局花朗派出所通过多次上门规劝,对其家属动之以情,晓之以理。2017年3月29日,犯罪嫌疑人陈某到镇雄县公安局花朗派出所投案自首。

花朗派出所规劝一名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投案自首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已被刑事拘留,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花朗派出所规劝一名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嫌疑人陈某

编后语: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镇雄警方正告所有在逃的犯罪分子,苦海无边,回头是岸,投案自首是你获得宽大处理的唯一途径,也是你结束亡命生涯,重新开始生活的最好出路!

最新文章

取消
扫码支持 支付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