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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闯红灯、变道、超速的车主,蜀黍助你上头条!

曝光台|闯红灯、变道、超速的车主,蜀黍助你上头条!

文明出行是城市文明的窗口,

枣庄市交巡警支队将每天对

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

春水初生,

春林初盛,

车行万里,

蜀黍希望,

曝光台里没有你!

— 1 —

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违法车辆:鲁D0609S

违法地点:343省道与将军路交叉口1公里20米

违法处理: 记2分罚款100元

曝光台|闯红灯、变道、超速的车主,蜀黍助你上头条!

— 2 —

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违法车辆:鲁DCH328

违法地点:府前路与世纪大道交叉口

违法处理:记2分罚款100元

曝光台|闯红灯、变道、超速的车主,蜀黍助你上头条!

— 3 —

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违法车辆:鲁DFN965

违法地点:将军路1公里20米

违法处理:记2分罚款100元

曝光台|闯红灯、变道、超速的车主,蜀黍助你上头条!

— 4 —

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违法车辆:鲁D6182C

违法地点:北京路与玄武路交叉口

违法处理:记6分罚款200元

曝光台|闯红灯、变道、超速的车主,蜀黍助你上头条!

蜀黍提醒:

不要试图挑战电警

“火眼金睛”是他们的“超能力”

否则让你掉下眼泪的不止兜里的银子

还有“曝光台”里的面子

请严格遵守交规 安全文明行驶

关于投稿

对于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建议、意见、做法、人物、故事,欢迎您投稿,蜀黍将择优刊发。

投稿邮箱:sdzzjjw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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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驾驶,平安出行

请关注公众微信“枣庄交巡警支队”

枣庄交巡警祝您一路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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