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时代头条 > 正文

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获得政府财政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兴特钢”)全资子公司湖州永兴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兴物资”),分别收到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湖州市财政局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财政补助10,768,200.00元和1,461,440.00元,共计12,229,640.00元。

自2017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补助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收到的其他政府补助及奖励5,595,000.00元,明细如下:

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公司将本次政府补助和上述明细表中第1至7项政府补助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将上述明细表中第8至11项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预计将对公司2017年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3日

最新文章

取消
扫码支持 支付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