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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家人”贩毒被判有期徒刑

澄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家人”贩毒被判有期徒刑

编辑:耿楠欣

主要介绍

澄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家人”贩毒被判有期徒刑

近日,由澄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昭通籍家族式贩毒团伙被澄江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罚,该团伙成员包括陈礼群、欧蝶(陈礼群之妻)、欧春纪、欧发(均为欧蝶的哥哥)、汤勇(欧家侄儿子)、李权(陈礼群同村)、孙俊清(陈礼群小弟),七人互为亲属,相互勾连盘据在澄江大肆贩卖毒品“小马”给吸毒人员吸食,严重扰乱我县社会治安。最终七人均以贩卖毒品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其中陈礼群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四个月,最轻的欧蝶也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其余人员均被判处三至十三年不等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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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查查明,上述“一家人”为牟取暴利,于2013年至2016年期间在澄江县城等多地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给澄江本地吸毒人员吸食,不仅严重妨害了我县社会管理秩序,同时也严重威胁了我县公民的身体健康。该批案件的成功起诉处理,彰显了我院坚决打击毒品犯罪的决心,有效维护了我县治安稳定,保障了公民的身体健康。

澄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家人”贩毒被判有期徒刑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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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检察”微信2017第2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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