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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盘锦开展教育交流合作 我市职业教育率先发力

本报讯(冉晓慧 首席记者关宁宁)近日,我市与盘锦签订了教育交流合作框架协议,两市职业教育率先发力,从专业互补、生源互享、人才互育、培养互通、师资互助五个方面深度合作。 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根据我市与盘锦市签订的教育交流合作框架协议,两市的职业教育交流与合作共分五项内容。 对接企业人才需求,实现专业互补。产业类型相近的学校建立校际联盟,结合各自区域经济发展需求,不同专业错位发展,促进两市有专业无需求和有需求无专业的行业开展全方位合作互补。如健康养老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对外贸易、旅游服务业、科技创新服务业、汽车运用与维修、加工制造、机电技术应用等专业,为两市职业教育专业发展提供互补。 深化招生体制改革,实现生源互享。两市地理空间紧邻,为学生跨区域就读提供了便利,两市学生可根据自己特长兴趣选择喜欢的专业、学校就读。全方位支持对方进行招生,并为两地生源设定优惠招生政策。如提供就业岗位、开展扶贫助学等。 推进“双元培育”试点,实现技能人才互育。利用盘锦市产业转型技术技能人才“双元培育”改革试点的项目优势,实现两市对接产业需求,调动企业积极性,重构人才培养流程,为学生顶岗实习提供便利条件,合力推进人才共育试点,培养出真正适应产业转型升级需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畅通升学互补,实现中高职“3+2”培养互通。两市积极推进域内中职学校各专业与高职院校对应专业开展“3+2”联合办学,为中等职业学校提供可合作的大专院校进行对接,提升中职学生学历层次,满足社会高技能型人才需求。 加强教师交流合作,实现师资互助。根据两市职业教育的实际需求,推进两市教师互派,加强顶岗教学、经验交流、师资培训等合作,发挥名师引领作用,提升两市教师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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