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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用人不善 十几万元被侵占

□记者 周俊英

常某身为公司销售人员,原本有着稳定的收入,但由于嗜好赌博,经常入不敷出,遂打起公司货款的主意,以至于超过16万元的公司货款未能及时回笼。5月2日,记者从市公安局北航分局了解到,迫于警方的追逃压力,嫌疑人常某在出逃4年后投案自首,并对涉嫌职务侵占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民警刘华栋介绍,今年40岁的常某2011年7月进入我市一农药有限责任公司担任销售人员,负责该公司甘肃、陕西、内蒙、宁夏地区的销售业务,收入不菲,但因嗜好赌博,导致手头拮据,遂动起了歪脑筋。

2012年10月24日,常某借公司安排其到负责区域清收货款之机收取公司客户的货款,但并未交到公司入账,而是供自己还债。2012年12月2日,公司销售内勤与常某对账后发现问题,将事情反映到公司老板那里。

常某见行为败露,承认挪占销售回款共计168949元的事实,并当即向公司领导承诺:尽快退还自己收取的所有货款。但是几个月过去了,常某并未兑现自己的承诺,而是一拖再拖。为此,公司相关负责人员于2013年2月26日向北航分局报案,请求警方帮助追回货款。

接到报警后,北航分局立案侦查,由于常某外逃,民警的侦破工作陷入僵局,遂对常某上网追逃。同时,常某为逃避处罚辗转多地,之后,常某打听到公司已经报案,且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顿时感到有压力,今年4月28日,常某在家属的陪同下,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积极退赔货款7万元。

经审查,因常某有赌博的恶习,为了偿还赌债,常某在2011年至2012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168949元。办案民警介绍,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的行为。目前,因涉嫌职务侵占,常某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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