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犯强奸罪学生朋友圈遭曝光:判决当天和女友秀恩爱,今年毕业后入职杭州某房产公司


作者丨钟坚 实习生丨晓鹰

7月20日晚间,一则一名浙大学生因刑事处分被留校察看的处分决定,在校内引起热议,此后在校内网络持续发酵,成为校外多个论坛、贴吧的热议话题。

这份处分决定显示,学生努某某因犯强奸罪,于2020年4月17日被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浙江大学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规定,给予努某某留校察看处分。

该处分决定落款为浙江大学,时间为2020年7月14日,发布在校内网的时间为7月17日。

据发布者透露,最初他无意中看到学院内部发布的这个公示,随手发布在校内另一个人气颇高的公共BBS上,现在引起如此巨大的舆论声浪,也出乎他的意料。

记者查询国内相关高等院校的校规、学生手册后,发现各大高校处理条款不一,对照浙大校规,确有学生被刑事处罚后,可留校察看处理一节。

7月21日上午,据澎湃新闻报道,浙江大学值班室一名工作人员称,7月20日浙江大学紧急召开了会议,正在研究处理此事,后续情况会陆续公开。

学生强奸犯罪后被留校察看

7月20日晚间,在国内某论坛上,“如何看待浙大对学生犯强奸罪仅予以留校察看处分?”成为吸睛话题。

据浙大校内人士透露,被刑事处罚的该学生努某某来自浙大建工学院,为2016级”学生,现已毕业离校。

公布在浙大内网的这则学生处分会议时间为2020年5月25日,由其所在学院的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学院领导商议后的处理意见为“考虑到努某某是初犯,且已强烈悔罪,并恳请获得改正机会……提请学校酌情从轻对该生的违纪处分”。

搜索法院裁判文书网,确有一起强奸刑事犯罪判决书与此相应对。2020年4月17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20)浙0106刑初140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显示,判决努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但裁判文书网显示,除了判决结果,该案件相关更多内容属于法院不宜在互联网公开的情形。

浙大犯强奸罪学生朋友圈遭曝光:判决当天和女友秀恩爱,今年毕业后入职杭州某房产公司

但很快众多细节被校内网友扒出:努某某高中就读于深圳市坪山某中学,2015年进入浙江大学,一年后选择土木工程专业就读。

据校内同学爆料,2020年4月17日收到法院判决书后,当天努某某的朋友圈内容仍为与女友有关的秀恩爱内容。在此后的一段时间内,努某某的朋友圈有大量日常生活,比如当天他连续发了“又要胖了”“终于和我小博士女朋友拍完毕业照了”“朋友圈明天有偿借一台无人机”。

网友因此指责其毫无“强烈悔罪“之意。从其朋友圈内容可知,努同学已于今年顺利毕业,并入职杭州某房产公司。

努某某的一位同级同专业同学在校内发帖称,跟此人有过一段时间接触,但受不了“他整天腻歪秀恩爱”,一直把他设置为屏蔽状态。且称该同学考试经常作弊或挂科,“听他毕设(毕业设计)导师说,当时已猜到他的毕设不是自己做的,在考虑要不要给他过,虽然最后还是低分给过了。”

通过网上查询,在今年浙大建工学院组织的2020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学校毕业典礼和学位授予仪式具体工作安排的通知附件中,发现了该学生名字。浙大校内另一份通知文件显示,努某某还是2017年浙江大学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的先进个人。

学生认为处罚过轻

据发帖学生透露,努某某强奸犯罪事件时间在去年2月份,当天他约女生去酒吧喝酒,趁对方喝醉回住处后意图强奸,被对方威胁报警从而中止犯罪。

“最后对方告诉他报警了,于是他去自首了。”该爆料人估计,该生去年刑事犯罪后,因为自首及积极赔偿和悔罪表现,大概率被取保候审。但他从去年到今年还一直在校内有约拍、约酒等行为,“这难道不是校内女生的安全隐患?”

众多浙大学生也认为学校处罚过轻。

“为何考试作弊,学校就规定失去学位,他强奸犯罪,却仍有机会(获得学位)?”“比他更轻微的行为,学校有时都处分很严厉,努某某却跟没事人一样,简直是匪夷所思。”

据公开信息显示,努某某强奸犯罪后,浙江大学对其处理的依据是《浙大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校方通报称,经研究决定,给予努某某留校察看处分,期限12个月,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到期可以申请解除。该生对本处分决定如有异议,可在收到处分决定书后10日内,向学校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具体查询浙江大学学生手册第十七条规定相关条款可知,学生违反国家法律,被司法机关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罚的,或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由此可知,浙大此前对努某某强奸犯罪后作出的继续留校察看处理决定,符合该条款的规定。

“判处缓刑,大概率是犯罪中止了。”有法律人士表示,犯强奸罪量刑是3年起步,判一年半肯定有显著的减轻情节。据知情人士透露,杭州当地法院那边判决依据确是强奸未遂,而轻判的理由基本也是强奸未遂加自首情节。

对比国内相关高校的学生手册条款,有的学校的处罚要比浙大更严厉:如中国科技大学学生手册上明确规定,如学生受到拘留等行政处罚,学校也是开除学籍零容忍;南京大学有关学生违纪处分第十四条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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