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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车不慎伤人 法院调解获赔

六安新闻网讯 近日,在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三十铺法庭法官的耐心调解下,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成功调解。

2015年3月20日,被告陈某所有的轻型普通货车在六安市三十铺镇红旗路段处倒车时,不小心碰撞到原告李某,致使原告受伤。该事故经六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认定,陈某负事故全部要责任,李某无责任。后经过司法鉴定李某因交通事故损伤,导致左上肢丧失功能部分丧失构成十级伤残。出院后,原告李某找到被告陈某和保险公司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因双方就残疾赔偿金分歧太大没有达成赔偿协议。原告李某随即将被告陈某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判决两被告赔偿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等合计12万余元。

庭审中双方就残疾赔偿金是适用是按农村还是城市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法院认为:原告李某原有的土地已经全部被征收,其已经再无农业收入,丧失了生产资料,属于失地农民,故应按实际情况把李某归为城镇人口计算残疾赔偿金。最终经过调解,两被告合计赔偿原告11万余元。(龚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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