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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兵标准“有紧有松”--解读今年征兵政策

蜀南在线7月12日消息:四川征兵标准“有紧有松”——不再将“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作为政治考核对象的规定,编造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互联网、手机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的青年,不得征集入伍,同等条件下,大学生士兵在选取士官、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

男女兵身高降低2厘米,编造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互联网、手机信息的政治考核将不过关……近日,我省2014年度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一系列有关征兵的信息吸引了广大愿意入伍的青年。7月11日,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省征兵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军区参谋长曹均章。“今年征兵对象和范围与去年基本一致。”曹均章告诉记者,今年征兵工作从7月开始宣传报名,8月1日开始体检,9月30日前完成征兵工作。我省女兵征集工作在8月5日前完成宣传发动及网上报名,然后分时段进行初审初检、综合素质考评、政治考核等,9月25日前对女兵征集情况进行不少于5天的张榜公示,同时按照计划组织新兵交接和运输。

征兵标准和条件有重大调整

今年征兵标准和条件做了重大调整。在体检方面,放宽了身高、体重、视力、文身、疤痕等体检标准。“身高降低2厘米,男兵为160厘米,女兵为158厘米;视力标准统一为右眼不低于4.6,左眼不低于4.5。”

曹均章告诉记者,在政治考核方面,简化了政治考核程序,明确以应征公民本人和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成员为主的考核对象范围,作出了不再将“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作为政治考核对象的规定;增加了政治条件考核内容,在普通兵政治条件中,增加了编造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互联网、手机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不得征集的条款;文身将作为政治考核内容,不再列入健康体检的范畴。同时,适度放宽应征地的限制,作出了“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区、市)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的规定等。

多项优惠政策激励大学生入伍

今年大学生除入伍前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外,服役期间和退伍后还大致享有“优先选拔使用、学费补偿代偿与减免、考学升学优惠、就业安置扶持”四项优惠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征集工作的通知》中还细化发放一次性入伍奖励、为退役大学生提供就业岗位、安排专项落户三项激励政策。

同等条件下,大学生士兵在选取士官、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入有关军队院校培训,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学员分配计划等。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按照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的标准,予以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退役后可根据需要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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