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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法院将200余名“老赖”列入“临控”名单

石城法院将200余名“老赖”列入“临控”名单

部分“老赖”经常外出不着家,心存侥幸规避执行,这是导致“执行难”问题的重要原因。近日,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与石城县公安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并经过多次磋商,将180多起执行案件计200余名被执行人列入公安“临控”范围,借力“临控”措施,压缩“老赖”生存空间,强化执行威慑,使其履行相关义务。

“临控”是公安机关的一种侦查措施,就是监视、控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抓捕。在当今买火车票、飞机票或外出经商、务工、旅游、住宿都需要身份证的时代,只要当事人用身份证买票、住宿等,公安机关通过临控措施可以像千里眼一般清楚地知道当事人最近一段时间现身的具体位置,这对于外出躲债的“老赖”无异于惊天噩梦,无处藏身。

当前,举国上下对执行工作日益重视,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提出更高要求。石城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强与其他部门的交流沟通协作,灵活运用各种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更好更快执结案件,维护胜诉人权益。同时也告诫那些心存侥幸的“老赖”们: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只有直面问题,竭力解决,才是最好的出路。(李安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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