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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播剧《欢乐颂》教会你处理民间借贷几点问题

当前最火的电视剧莫过于《欢乐颂》。剧中蒋欣饰演的樊胜美因为父亲急患脑血栓需要10万元手术费,樊胜美的母亲在医院逼迫其向好友曲筱绡借钱,曲筱绡十分为难,同时在场的魏渭出面对樊胜美说:“我可以借给你钱,但我要和你谈利息和抵押。”这才为曲筱绡解了围。

相信那一段精彩的对话令很多电视观众印象深刻,而从民间借贷的法律视角来看,更给予人无限启发。

首先,借条是借款关系存在的关键证据。无论是熟人、亲友还是经人介绍的其他人,借钱必须打借条,而不是“欠条”。如果存在“抹不开面子”的心理,未让对方出具借条,随着时间的推移,人情的变化,万一引起纠纷,就会存在较大的诉讼风险,甚至可能因提交不出充分证据导致败诉。

其次,法律保护合法范围内的利息约定。根据2015年9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款双方可以在年利率24%以下约定利息。这不仅让借款方更为理性的对待借款用途,促使其尽早还款,而且有利于民间闲散资金的利用,促进经济领域的融资流通。

最后,为借款设定抵押担保是债权实现的有力保障。房产作为不动产一般具备保值甚至增值的功能。借款如能以房产抵押,并进行抵押登记,就相当于为借款上了一把安全锁。在债务人不能如期偿还借款时,可按照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请就抵押物实现其债权。

民间借贷的法律关系看似简单,甚至每时每刻在每一个人身上发生,一两百元的较低数额一般不会引起纠纷矛盾,但数额较大的借款关系到双方家庭生活的稳定,普及借贷法律知识,寓法治教育于电视娱乐,《欢乐颂》中体现的法律意识值得每个人体悟学习。

来源:@河北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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