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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伦获全国公安二级英模荣誉

摘要:日前,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签署命令,授予双鸭山市公安消防支队特勤中队战士杨伦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杨伦先后荣立一等功1次、二等功1次、三等功6次,3次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士兵标兵”。

黑龙江日报3月26日讯 日前,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签署命令,授予双鸭山市公安消防支队特勤中队战士杨伦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杨伦入伍12年来,始终战斗在灭火救援一线,先后参加了2005年哈同公路特大交通事故救援、2006年五环体育馆火灾、2007年建设路工地塔吊倒塌救援、2010年卧虹桥车辆事故救援、增援大兴安岭森林大火、增援伊春乌马河鞭炮厂爆炸事故等灭火救援战斗1000多次,先后从水中、高空、高速公路、井下救出遇险群众30余人。

特别是在2010年3月29日岭东区旱井救援中,杨伦在第二次下井后,为了缓解落井者严重缺氧的困境,主动将自己的氧气给落井者呼吸,后因落井者情绪急躁、碰掉输氧管,杨伦突然呼吸困难,在被战友救至地面后陷入昏迷。恢复意识后,他立即建议指挥员向井下送风、维持落井者生命,主动请缨第三次下井并最终从30米深的井下将落井者救出。

杨伦先后荣立一等功1次、二等功1次、三等功6次,3次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士兵标兵”。2010年10月被双鸭山市政府授予“煤城消防卫士”,2012年被团省委评为“黑龙江省新长征突击手”,2013年6月被双鸭山市委授予市第九届“十佳公仆”,2013年6月被中央电视台评为全国“最美消防员”,2013年9月被省委评为第九届黑龙江省“十佳公仆”,2014年6月被公安部评为“公安现役部队优秀共产党员”,被评为“全省优秀警察标兵”和第七届“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2014年10月被授予“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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