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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带辆电动车站高速路边竟打算连人带车拦大巴去南京

男子带辆电动车站高速路边竟打算连人带车拦大巴去南京昨天上午8点多,扬州交警高速一大队民警在宁扬高速例行巡逻时,发现在蒋王收费站入口处,一名男子竟然带着电动车站在应急车道上,上前询问得知,该男子竟然准备在高速上拦下大巴车,连人带车去南京打工。最终,这名男子被交警部门强行送下高速。

高速路边,男子带着电动车准备拦车

昨天上午8点30分左右,扬州交警高速一大队民警在宁扬高速上例行巡逻。当巡逻至蒋王收费站站区的高速路段时,发现一名身着黑色衣服的男子站在应急车道上,身旁还停着一辆电动车,电动车上大包小包全是东西。

“这是怎么回事?是不是被大巴车扔在了高速上?”由于男子所站的地方是高速,民警立刻上前询问。“以前看过在高速上骑着电动车行驶的,但是没有看过在应急车道上站着。”

原来,这名男子姓张,安徽亳州人,在扬州一家公司内做管道工。“跟老板吵了一架,我辞职了。”张某表示,自己辞职之后,已经联系好了南京的一家公司,现在正准备去南京报道。

“身上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这个电动车当时买了不少钱呢,扔了可惜,卖给其他人也卖不了好价钱。”于是,张某就决定将自己的这辆踏板电动车一起带到南京去。

“估计平时张某的交通安全意识就薄弱,不知道非机动车和行人不能上高速。”民警表示,张某说自己准备在高速上拦下一辆大巴车,连人带车一起塞进车里,于是就趁着收费站工作人员不注意,悄悄钻进了高速公路。

而张某所站的地方,正巧就是蒋王收费站高速匝道口,进入高速的车辆都是从这里开始加速的。“这样很危险,万一哪个司机不小心,就会撞起来。”

而且,张某想把电动车带上大巴的行为也是不切实际的。“电动车在大巴车上没有地方安放、固定,因此会产生很多不安全因素,在车辆急刹时,没有经过固定的电动车会被甩出去撞到人或物,成为‘定时炸弹’。”

对张某进行了教育之后,民警监督护送他离开高速区域。

非机动车上高速,这几年没少被交警查过

这几年,高速交警部门开始对非机动车上高速进行严查。检查结果发现,不少非机动车骑手和行人交通安全意识薄弱,导致上了高速后险象环生。好在,几乎所有非机动车上高速的行为都被交警部门及时制止了。

2014年6月份的一天清晨,扬州交警支队高速一大队民警在宁扬高速上巡逻时,发现一男子在应急车道上骑电动车,民警当即拦下对方,并对其罚款50元,随后,用警车开道将其送下高速并进行了教育。

早晨高峰期间,高速一大队民警在辖区路段老宁通高速上查处近20起此类违法现象。近年,由于交警部门加大检查力度,非机动车上高速的行为多被查处,但是仍然有人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险”。

非机动车和行人上高速出事故,自己要担责

2012年4月,老宁通高速廖家沟大桥西侧,一名60岁左右的男子骑着电动三轮车在高速行车道上行驶,结果被后面的机动车撞倒,这名连云港籍车主不幸身亡。据介绍,事故发生在早晨6点多,天空一片黑暗,再加上被撞的电动三轮车灯光不全,很难被看见。后面超车的车辆避让不及,导致惨祸发生。

事故发生后,民警迅速出警处理,经过多方取证调查,最终认定机动车驾驶员不担负任何责任。“许多人都不知道这一点,以为不管在哪里,都是非机动车比机动车弱势,出了事故就是机动车全责。”民警表示。

“驾驶非机动车行驶在高速上,如果发生伤亡事故,机动车车主一般是不会被认定有责任的,而非机动车车主会承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民警介绍。

通讯员 李新华 记者 剑翔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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