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4个优先” 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复员退伍军人子女不失学
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复员退伍军人就读子女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切实解决复员退伍军人子女在接受教育方面的合法权益,兴义市教育局日前下发通知,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对家庭经济困难复员退伍军人子女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行“4个优先。
“4个优先即为:凡是在兴义市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复员退伍军人子女和家庭经济困难农村独生子女、计划生育二女家庭女孩,优先享受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凡是在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复员退伍军人子女和农村独生子女、计划生育二女家庭女孩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优先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凡是在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复员退伍军人子女和家庭经济困难农村独生子女、计划生育二女家庭女孩,优先享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凡是在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复员退伍军人子女和家庭经济困难农村独生子女、计划生育二女家庭女孩,优先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