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时代头条 > 正文

#微经验#会泽:“检察公诉群”提高干警办案质量

“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咱们之前在微信群里探讨的那个案子定性问题,最终法院同意了我的观点,以盗窃罪下判啦!”日前,会泽县检察院公诉科的年轻干警孙红开心地对大家宣布。

这是今年年初小孙收到的一个诈骗案。2014年12月以来,被告人张芹芬多次在农贸市场冒充算命先生骗人钱财,她先让被害人自愿拿出财物,并用红袜子装好后交给她进行“作法消灾”,然后乘被害人不备用冥币将财物掉包,同时为了掩人耳目,要求受害人回家后才能将红袜子打开取出“财物”。

但是就是这个看似简单的案子却让孙红难住了!公安机关以张芹芬涉嫌诈骗罪移送审查起诉,但是在认真审查案卷后,孙红心里有了疑问,“张芹芬的行为究竟是盗窃还是诈骗,该案应当如何定性?”直到下班,小孙仍然感到困惑,于是,她拿出手机点开微信,在“会泽检察公诉群”里发起了讨论。

你一言我一语,微信群里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干警锁丽在微信群里发言说:“张某等人的行为应该涉嫌诈骗罪,因为他们利用封建迷信骗取受害人的信任,将财物自愿交付给犯罪分子处理,符合诈骗罪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构成要件,且张某的行为中,骗是主要手段,盗是次要手段。”而另一名干警唐湘寅则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因为他们虽然以迷信的手段骗取受害人的信任,但只是为“掉包”创造条件,被害人交出财物并非是要将所有权转移给张某占有,而是暂时让张某拿着用于迷信作法消灾,张某最终还是以秘密窃取的的手段获得财物,因此应当定性为盗窃。

通过微信群的激烈讨论和旁征博引,孙红对该案的犯罪构成越来越清晰。第二天,在科室讨论这个案件时,孙红底气十足地发表了自己的观点,认为张某等人涉嫌盗窃罪,并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同。随后,会泽县检察院改变该案定性,以涉嫌盗窃罪起诉了犯罪嫌疑人张芹芬。5月8日,法院支持检察机关的指控,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芹芬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记者了解到,“会泽检察公诉群”创建于2014年6月,在这个11名干警组成的微信群里,他们已经对20余件疑难复杂案子进行过深入而激烈的探讨、争辩,并且这里也成为干警学习的园地,《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公诉案件审查报告制作经验交流》和《公诉人,我们为什么选择坚守》等法律法规、理论文章等也是群里的“热议话题”。

“这个小小的公诉微信群,极大地提高了干警办理案件的效率和质量,现在已成为干警们办案子不可或缺的小助手了!”微信群里的活跃分子、会泽县分管公诉的副检察长苟华梅高兴地说。

最新文章

取消
扫码支持 支付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