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收藏宁安市启动超速 不系安全带 违停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电子抓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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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要点》关于加强道路电子监控系统管理的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强制标准,宁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建设电子监控设备实施对下列地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非现场执法抓拍,现已建设完毕并通过验收。现予以公告如下:
一、在宁安市东京城镇中心大街镜泊湖医院至奋斗路路段、东京城镇中心大街奋斗路至团结路路段、东京城镇中心大街团结路至工贸路路段、东京城镇中心大街工贸路至友谊路路段设置电子监控抓怕系统,抓拍违法行为如下:
1、不按规定停车;
2、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二、在G11高速路(鹤大高速)518Km+250m至548Km+650m(杏山收费站-镜泊收费站)、G11高速路465Km至470Km+200m(宁安镇-宁安镇共和村)、G11高速473Km至506Km+200m(宁安镇-东京城镇)以上三段道路上设置区间测速或定点测速系统,抓拍违法行为如下:
1、超速;
2、驾驶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特此公告
宁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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