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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参与非法集资:法律不保护 政府不买单

当前各地非法集资案件频发,致使不少群众蒙受重大经济损失,自6月15日起,抚州全市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广大干部群众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自觉抵制“高额回报 快速致富”等诱惑,远离非法集资。一经发现非法集资,相关部门将予以严厉打击。

非法集资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投资(咨询)公司、金融服务(咨询)公司等属于中介服务类企业,不能吸收公众资金和发售理财产品,不具备对公众开展投资理财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的牌照和资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近年来,部分机构存在误导宣传、虚假广告、违规经营等问题,通过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高额回报,引诱公众上当;通过利用参与者亲情地缘关系拉拢诱惑,使参与者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有的甚至涉嫌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刑事犯罪,严重损害出资人权益。

目前,高额利息仍是非法集资不变的“诱饵”,参与非法集资法律不保护、政府不买单。

为此,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广大干部群众,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 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要冷静分析,对不熟悉的理财项目要多查原因,远离非法集资。同时,市民要牢记参与非法集资自行承担损失,组织非法集资必受法律惩罚。如发现非法集资活动苗头,要及时劝告身边的人不要上当受骗,并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794—8283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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