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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11种疾病不能乱开药了

山东:11种疾病不能乱开药了

来源:翰锐管理咨询整理自山东省物价局

日前,山东省物价局、省卫生计生委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按病种收费改革的意见》。

《意见》提出,一是加大推进按病种收费改革工作力度。2015年7月31日前,全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院对急性阑尾炎、腹股沟疝等11个病种实行按病种收费。2016年起,全省所有县级及参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医院实行按病种收费数量不得少于50个。

二是加强临床路径管理。符合临床路径准入条件的病种,一律实施临床路径管理,不得规避临床路径管理,将规范开展临床路径与综合目标考核以及评先评优工作挂钩。三是科学制定病种收费标准。结合实际,以体现医疗技术和医务人员劳务价值为原则,以补偿医疗服务合理成本为基础,按临床路径科学测算,确定病种收费标准。

四是完善医保基金支付制度。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鼓励支持试点医院开展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同时,积极探索开展病种付费谈判,切实发挥医保付费机制综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作用。

五是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医疗机构对接诊患者实行首诊负责制,严格执行国家诊疗技术规范,不得简化诊疗过程或分解住院次数,确保医疗质量。

为保障按病种收费改革的顺利实施,《意见》提出,建立按病种收费监督评价机制和指标体系,定期督查、通报。将按病种收费作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医院绩效考核。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新闻宣传,为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创造良好环境。

关于进一步推进按病种收费改革的意见(鲁价格二发〔2015〕37号)

各市物价局、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近年来,我省部分市、县(市、区)积极开展按病种收费改革,对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4〕30号),现就进一步推进医疗服务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大推进按病种收费改革工作力度。2015年7月31日前,全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院对急性阑尾炎、腹股沟疝等11个病种(见附件1)实行按病种收费。2016年起,全省所有县级及参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医院实行按病种收费数量不得少于50个;其他医疗机构可在国家公布的104个病种范围内遴选部分病种开展试点。

二、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凡接诊符合临床路径准入条件的病种,纳入按病种收费管理,一律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入径率要达到80%以上,完成率要达到85%以上。不得以变换主诊断等方式规避临床路径管理。治疗过程中需要退出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医院应及时告知患者并退出临床路径管理。医疗机构要严格退出标准,并将规范开展临床路径与综合目标考核以及评先评优工作挂钩。

三、科学制定病种收费标准。各市要结合实际,以体现医疗技术和医务人员劳务价值为原则,以补偿医疗服务合理成本为基础,以前三年各病种平均费用为基数,按临床路径科学测算,扣除临床路径以外发生的费用,确定本市病种收费标准。病种诊疗服务成本应包括患者从诊断入院到按病种规范治疗出院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不得将入院后的检查检验项目转为入院前门诊检查检验项目。

四、完善医保基金支付制度。各市要进一步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将按病种付费纳入年度医保付费总额控制范围内,统一按照“总额控制、超支分担、节余留用”原则办理。

各地要加强定点协议管理,对认真执行临床路径并且入径率和完成率控制在规定范围内者,及时拨付医保费用,对违规病例剔除不合理费用并按照协议约定适当扣减质量保证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鼓励支持试点医院开展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同时,积极探索开展病种付费谈判,切实发挥医保付费机制综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作用。

各市按病种收费标准、统筹基金支付标准和个人自付费用,报省物价、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五、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有关医疗机构要对接诊患者实行首诊负责制,严格执行国家诊疗技术规范,不得简化诊疗过程或分解住院次数,确保医疗质量。

要严格控制同一疾病的重返率,未正常完成临床路径管理的按病种付费患者,出现入院重返的,其重返住院的费用由上次接诊住院的医院全部承担。凡执行按病种收费的病种,各医院不再向患者及医保经办机构出具“一日费用清单”。诊疗过程中需要退出按病种收费管理者,重新纳入按项目收费管理并提供治疗全程的“一日费用清单”及其他医疗费用凭据。

六、建立监督机制与通报制度。建立按病种收费监督评价机制和指标体系,分析费用变化、服务效率、服务质量等情况,及时汇总工作开展情况,定期督查、通报。制定严格的审核、诊疗及医保报销程序,强化对医疗机构的监管。

将按病种收费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考核的重要指标,并纳入医院内部的绩效考核,调动医院及相关科室、医护人员实行按病种收费的积极性。建立完善公开公示制度,将按病种收费价格及医保支付标准等相关内容,在医院社会公开宣传栏等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加强组织领导和舆论引导。各市要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密切合作。制定细致周密的培训计划,采取科学有效的培训方法,提高培训工作时效性、针对性。要加强新闻宣传,及时答疑解惑,正确引导舆论,为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创造良好环境。

省物价局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15年6月9日

【本文为转载,我们不对其内容及观点负责。我是赛柏蓝主编,欢迎加我(个人微信号Saibailan),有你、有爱、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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