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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老人不自爱

写下题目顿时忐忑不安,怕有老年人以我不尊不孝闹上门来。但扪心一想,此文只针对老年人群中那些折枝摘花,侵占公众利益的个别老人,我并不理亏?!难道说,人一旦裹上老年的衣钵有了错误不能及时指正吗?公理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人的错误行为都不应宽容、含糊,那又何惧之有呢!

6月16日,晨报刊发《城区公园各种鲜花频遭“黑手”》的报道,文章说,有市民反映,8日晚,人民公园内有好多上岁数的老人成群结队用剪刀采芍药花。他们还带有袋子,是有备而来。有知情人透露,被采走的芍药花被个别老年人带到市场,按三元一把,五元两把的价格售卖。记者调查发现,在市场卖芍药花的一位老年人含糊其辞,说不清芍药花的来路。而市园林处的工作人员向笔者介绍,全市各大公园、广场的鲜花都曾遭遇“黑手”,经目击者证实,近日江滨广场花坛中的凤仙花居然被挖走,也正是个别老年人所为。

文章还说,园林工人对这些老年人如此爱花的行为哭笑不得。而在我看来,则是如骾在喉,心里堵得慌。

一个社会不能没有私利也不能没有公利。也不能一种利益绝对的垄断压制另一种利益。私利和公利要平衡。比如,公园、市区的花属于公众,是公利,妇孺皆知。那么,把公众的利益变成个人私利的过程就应该是合理合法的,或是通过交易,或是通过授予,总之,通过盗取的方式私自获取,就是私利侵占公利,决不能被忽略。

是什么使得个别任性老人成为社会热点呢?有研究发现,老年人由于生理方面的老化,MPFC (内侧前额叶)发生机能的衰退,而这一脑区与共情和换位思考有关。因此部分老年人表现为任性、固执和蛮不讲就成为必然。

有人对公交车上老人殴打不让座的少女一事发表看法,说“不是个别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把这归结于“文革”期间教育体系的毁坏和道德教育的崩溃,使得他们在年轻时就养成了轻视公众利益的习惯。笔者对这种观点不敢苟同,但由此探讨一下针对老年人的道德教育似有必要,更有利于社会和谐。

谈及德育,人们对“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这幼”这句话耳熟能详,常常引此来论述“老幼有序”的有关话题。其实它后面还有一句话——“天下可运于掌”。原来这是孟子对齐宣王道教育。也就是说只有受教育对象成为君王君子时这话才可能管用,普通人是做不到的。所以以此来规范老人的行为是拔苗助长,有点期望过高。比如有人引用孔子的话“老而不死是为贼”对个别老年人为老不尊的行为进行以偏盖全的批判,其实,这句话也不完整,前面还有铺垫——“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整句话完整的意思是说“年幼的时候,你不讲孝悌,长大了又没有什么可说的成就,老而不死,真是害人虫。” 可见靠引经据典普及老年教育既不完整,又不切合实际,风马牛不相及。莫不如由相关部门利用老年大学这一阵地进行专题教育,增加老年人爱幼爱集体爱公物爱公德的授课内容,推动传统孝悌教育的发展,或许比他们专学摄影、美术、书法、表演更具社会意义。至于,不学或无条件能学的老人们,只有靠法律来强制约束他们不检点的行为了。

老有老样,幼有幼象,方为人伦正道。老人自尊自爱,宽容慈祥;晚辈自强自立,宽容孝敬,那么尊老和爱幼将极大地平衡,公利和私利也极大平衡,社会的一切也必将和谐了。

我坚信,善良正直的主流老人们会与日俱增,个别老年人的任性和私欲将销声匿迹。今后,公园或路旁的花草果树就能善始善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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