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三人骗婚团伙 诈骗金额高达四万多元
睢宁三名男女分工“演戏”,以介绍对象为由,向男方索要“见面礼”,诈骗作案7起。6月9日,据睢宁法院对外公布,组团“忽悠”的三名男女分别被依法判处一年三个月至两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悉,从2013年12月,陈某到王某开的婚介所找对象,王某提议一同实施诈骗,并按照王某指使化名为“陈红”,王某给“陈红”介绍了梁先生,以索要“见面礼”、“买喜糖”等名义骗取梁先生2200元现金。到2014年3月间,王某时而扮演母亲、时而扮演媒人,陈某扮演未婚女子,宋某扮演司机、亲戚、弟弟等多个“角色”,分别共谋,隐瞒真实身份,以介绍婚姻为名骗取他人信任,先后至睢宁县睢城镇、姚集镇、魏集镇及安徽省泗县大庄镇等地作案共7次。以向男方索要见面礼、买喜糖、充话费、让男方支付看病药费及支付车费等名义,骗取现金合计人民币39300余元。到案后,经说理教育,陈某、宋某分别退赃15000元、10000元。
经查邳州农村地区多地也多次出现过被骗婚的现象,一些骗子利用一些家长盼婚心切实施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