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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两车相互飙车撞死5名路人,应该怎么判?

北京两车相互飙车撞死5名路人,应该怎么判?

昨天早上6点半左右,在房山区城关镇京周路顾册公交车站附近,两辆轿车高速驾驶,出现别车现象,造成两辆车冲向公交站台,致使5人不幸身亡。目前,两车司机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房山警方刑事拘留。

目击者称,事发时,一辆白色丰田轿车与一辆灰色菱帅轿车在最外侧车道上高速行驶,突然,灰色轿车右拐,插到白色轿车的前面。白色轿车向右急拐,冲向路边沟里的过程中撞倒了一名中年男性。而灰色轿车直接冲向了路边的站台,站台上的三个人和路边的一位环卫工人被撞倒在地。其中,一名20多岁的年轻人被撞到车站后面的墙上。灰色轿车撞上公交站台后又急向左拐,横跨整个马路,掉进左侧的沟里才停下来。

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称,7月5日晨6时20分许,在房山区京周路城关街道顾册村北,一辆京P号牌丰田小客车与一辆冀A号牌菱帅小客车由西向东行驶时,两车发生接触后失控撞向路边公交车站,事故造成4人当场死亡,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两车司机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房山警方刑事拘留。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处罚刑罚最低是三年最高刑为死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孟博律师个人微信号:mengbo-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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