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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民与人合伙开公司 答应给技术股5年后对方反悔

吉和网网友王女士说,她和别人合伙开个公司,当时口头答应她占2%技术股,做了17个月后就给1%技术股。现在已经五年了,对方现在不承认技术股这个事情了,她该怎么办?

东亚吉和律师团成员、长春法徽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德明律师说,当事人可以先到工商局查询该公司是否进行了注册登记,如果登记了应该有当事人的股权证明,她可以要求对方给她相应的利润,是公司对她技术的一种使用费。如果没有进行登记,可以要求合作人给她相应的财产利益。如果只是口头协议没有证据证明,当事人的权益很难实现。

(东亚经贸新闻记者 饶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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