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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创新|北塔区:多举措探索“轻案快办”显成效

|基层创新|北塔区:多举措探索“轻案快办”显成效

今年4月以来,邵阳市北塔区检察院通过多举措对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开展了有益探索和尝试,取得了明显成效。该院共办理轻微刑事案件10件10人,所办案件均做到了案结事了,没发现一个涉检信访现象。

依法启动轻案快办程序。对于具体案件是否适用快速办理机制,该院建立了检察人员承办、部门负责人决定、主管检察长把关的三级审批制度。部门负责人决定为快速办理的案件,承办人员经审查一旦发现证据发生变化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翻供等不符合快速办理条件的,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再决定转为按普通审查方式办理。

提升轻案快办案件质量。指定专人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确定侦监部门的1人、公诉部门的2人专门办理轻快案件。建立轻案快办监督机制,以案件管理中心为依托,形成案件承办人自查、流程监控员督查、质量评查员审查的三级评查机制,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办案质量,杜绝办案人员片面求快、求多的思想。今年4月以来,邵阳市北塔区检察院通过多举措对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开展了有益探索和尝试,取得了明显成效。该院共办理轻微刑事案件10件10人,所办案件均做到了案结事了,没发现一个涉检信访现象。

依法启动轻案快办程序。对于具体案件是否适用快速办理机制,该院建立了检察人员承办、部门负责人决定、主管检察长把关的三级审批制度。部门负责人决定为快速办理的案件,承办人员经审查一旦发现证据发生变化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翻供等不符合快速办理条件的,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再决定转为按普通审查方式办理。

提升轻案快办案件质量。指定专人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确定侦监部门的1人、公诉部门的2人专门办理轻快案件。建立轻案快办监督机制,以案件管理中心为依托,形成案件承办人自查、流程监控员督查、质量评查员审查的三级评查机制,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办案质量,杜绝办案人员片面求快、求多的思想。

开辟轻刑快办案件“绿色通道”。该院在各内设机构建立轻刑快办案件“绿色通道”,案件管理中心收到“快速办理”标识的案件,当开辟轻刑快办案件“绿色通道”。该院在各内设机构建立轻刑快办案件“绿色道”,案件管理中心收到“快速办理”标识的案件,当天要将案卷送达侦监、公诉承办人。办公室接收到轻刑快办案件电子用印申请后,优先确保在申请当日完成电子用印程序。技术人员在收到侦监、公诉部门轻刑快办案件的技术性证据审查申请后,两日内完成文证审查。

建立公、检、法联合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围绕轻微刑事案件立案与受理、案件移送与换押、收送程序、强制措施适用和协作对接等环节予以沟通联系,明确各自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轻刑快办侦、诉、审三环节衔接机制,做到侦查、批捕、起诉、审判各个环节分工合作、配合协调,依法快速办理。

本期责编:江世炎 毛英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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