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时代头条 > 正文

朋友圈转发“黑名单” 微商主动到案付款

作者:吉安县人民法院 刘之义 刘弯 发布时间:2015-07-16 09:51:57

江西法院网讯 经营实体店面的刘某,还从事微商生意,经常活跃在微信朋友圈,时常转发一些商业信息和有趣的见闻。7月3日一条“失信黑名单”的微信却让他没有转发的欲望,并且因此而着急焦虑起来。

2015年6月25日,吉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向吉安中院报送了一批十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刘某与妻子因拖欠申请人毛某坤挖机租金7.59万元,判决生效立案执行之后拒不到案说明情况,亦不报告财产,被纳入首批曝光失信人。吉安中院微信公众号发布了此消息至朋友圈,许多关注微信公众号的粉丝纷纷转发。

消息不胫而走,一传十十传百,赫然榜上的刘氏夫妇得知自己被列入“失信黑名单”,非常难堪,急忙前来该院执行局,主动提出要求给付全部的标的款及利息,并直言自己的生意受到了“失信黑名单”的影响,要求执行员结案后立即撤销关于他的失信消息。

吉安县法院执行局注重使用新型媒体介质,尽可能广泛的传播失信人名单,让失信老赖无处藏匿,乖乖到案化解纠纷。

编辑:张满洋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