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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一女老板恋上偷东西

本报讯(记者马骠通讯员朱一红)每天营业额有两三千元的一个饭店女老板,居然偷盗成癖,7月13日晚,义乌市江东街道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涉嫌盗窃罪被东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7月12日下午3点左右,东阳城区朝阳路上叶先生所开的鞋店来了一个30多岁的女子,她扎着辫子,穿着条纹上衣,下身穿裙子。

“辫子女”这里看看那里摸摸就是没有买鞋,而当时叶先生正在接待其他顾客,也无暇顾及那名女子。

直到“辫子女”离开后,叶先生才发现有两双共计价值280元的鞋子不见了,看了店里的监控,发现正是那名女子偷的,遂报警。

其实,“辫子女”并不是第一次到叶先生的店里作案。叶先生向吴宁派出所报案后回放了店里的监控,发现6月28日该女子趁店里人不注意,偷走了一双平底小单鞋和一双水晶塑料鞋。

当晚10点48分,吴宁派出所民警在吴宁西路好乐多商场附近将“辫子女”抓获。

“辫子女”姓张,39岁,义乌市江东街道人。令办案民警大跌眼镜的是,张某居然是个收入不错的小老板。

“上个月在城区黉门前从别人那里盘过来一家煲仔饭的店面,6月27日开始营业,一天的营业额两三千肯定是有的。”对于自己的职业和收入,张某如实说。

张某明明不缺钱,为何要当贼呢?据民警调查,张某贪便宜盗窃成瘾,此前经常在义乌的超市、商场等地偷一些化妆品、食用油等日常用品,自2007年以来,曾3次因犯盗窃罪被判处过有期徒刑,还有一次被行政拘留。

6月28日那天,张某在饭店营业的次日又手痒了,随后就到叶先生的鞋店里作案。那一次偷到的两双鞋子,由于穿着不合脚,被她在7月10日那天回义乌时,当垃圾扔到了路边。7月12日案发当天下午,张某已经在另一家鞋店偷了两双鞋,得手后马上到附近的公厕试了一下,发现鞋子不适合在店里干活时穿,于是便换了一套装束,到叶先生店里再次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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