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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食药监局发布8种药品保健品违法广告消费警示

7月23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日前,该局稽查局对中视广联违法广告监测系统发布的药品、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监测,发现扬子洲滴耳油等8种产品广告发布的情形,严重违反了《药品管理法》、《广告法》、《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及《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严重欺骗和误导了消费者。

据监测显示,情节严重的违法广告药品、保健食品包括:金麦通脑立清胶囊(长春银诺克药业有限公司);朴要子参鹿扶正片(海城市天亿康制药有限公司);雪棠葶降糖胶囊(通化吉通药业有限公司);扬子洲滴耳油(江西德成制药有限公司);益肾健胃口服液(贵州老来福药业有限公司)。

据了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将上述违法广告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记者张光明,实习记者李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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