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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人民警察:记金塔县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王海明

铁血铸警魂

——记金塔县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王海明

凭着一根头发丝就能揪出逃犯,现场的一颗螺丝钉就能锁定真凶,几处血痕就能还原被破坏的犯罪现场……

案发现场,他身挎勘察箱,以睿智和扎实的业务功底,让蛛丝马迹无以遁形,让嫌犯无处逃身,为受害者伸张公平正义。

他,就是2015年“酒泉市最美人民警察”,金塔县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王海明。

从警12年来,他始终战斗在侦查破案一线。2008年12月,以王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案件相继发生后,因侦破未能取得进展,一时间人心惶惶。王海明主动承担起该案件的侦破工作,和专案组其他侦查员一道,忘我地投入工作,先后抓获团伙成员32人。为确保案件顺利起诉,王海明先后组织审讯130余次,有时一干就是数个昼夜,经常吃住在单位。2009年7月,该案件侦查终结,形成案卷证据、文书材料18卷3000余页,全案28人顺利移送起诉。一案起诉和打击处理人数、形成案卷材料之多均创了所在公安局近二十年来的记录。

他总是能对案件的性质、侦查方向与范围的确定起到关键作用。2014年10月5日,金塔县中东镇梧桐坝村发生一起持刀入室抢劫案。王海明放弃国庆休假,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从作案工具入手经反复筛选排除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狄某,并获取了定案的直接证据。在一系列物证指向狄某后,狄某的真实面目被揭开,经现场突审狄某交代了入室抢劫,作案后放火灭迹的犯罪经过。至此,“10.05”入室抢劫杀人案在案发后17小时便成功告破。

他常年战斗在打击犯罪的第一线,平均每月超时工作90多小时。10余年的办案经历,王海明说的最多的一个词就是“现场”。他在办案时必去现场,用心去感受现场;用双眼去观察现场细小的情节,用专业知识和破案经验去分析现场。一包香烟、一根短发……这些在实际办案中常被忽视的细节,在他眼里都是至关重要的线索。近年来,他参与侦破各类刑事案件260余起,打掉盗抢团伙9个,恶势力团伙2个,拐卖妇女、儿童团伙1个,诈骗团伙3个,抓获各类逃犯18名。他先后被评为金塔县政法先进个人、金塔县首届十大杰出青年、金塔县第十届劳动模范;全市大练兵先进个人、全市优秀人民警察;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三次,六次被嘉奖。

□通讯员曹福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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