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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港镇:居民买书凭发票可获报销

信阳网讯8月1日,笔者在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图书馆意外发现,市民可凭发票在镇图书馆“报销”自己购买的图书。笔者上前打探,前来“报销”者是该镇统计站站长杨勇,他正拿着发票在“报销”自己掏腰包购买的朱仲南著的《环境语境心境》,现场工作人员很快给他报销40.10元,杨勇当场办理借阅手续,高兴地拿着自己刚买的新书走了。 新规 笔者随即就此事采访了该镇图书馆馆长张静。 张静说,明港镇是 “全国重点镇”“全国文明村镇”。去年,镇政府为满足群众文化需求,投资900余万元将图书馆面积扩大到3760平方米,馆藏图书已达5万册。为倡导全民阅读,鼓励更多的民众参与阅读,建设书香社会,丰富馆藏图书,镇党委政府又出台“回购”图书新规。 具体操作办法是,市民在网上、书店购买的经典好书,可以凭正规发票到图书馆不打折“实报实销”。图书馆为市民“报销”的条件只有一个,市民送来的是没有馆藏、但具有馆藏价值的书籍。 为了让市民尽快知晓这一好消息,镇党委政府又以政府办公室文件的名义在该镇报纸、电视台上广泛宣传。 笔者将该镇这一新规解释为“个人购书、政府买单、书权归公、保管在馆”。市民根据自己的需要,有针对性地阅读,既调动了个人读书的积极性,又减轻了镇财政大笔投入负担,调优了藏书结构,增加了馆藏,节约了资源。既是建设学习型社会的新举措,又是培养全民阅读习惯的好形式,还是提升居民文化素质的新途径。 反响 这一新规的出台,立刻产生了不小的反响。 明港一中校长张秀林告诉笔者,他来图书馆借书,发现图书馆没有他想借的书,他便到新华书店买到了。听说可以报销,他就把书拿了出来,反正自己已经看过了,拿出来让大家一起分享,加大图书的周转率和使用率,这是节约资源的好事! 该镇这一新规对于想看书而买不起书的学生来说,有可能改变他们的命运。市四高一位张姓高中生告诉笔者:“他家在农村,家庭条件不是太好,自己平时爱看书,可父母挣钱不容易,自己买不起书。现在好了,有了这个好政策,我真是赶上一个好时代!” 效果 笔者在该镇图书馆了解到,该新规运行一个月来,镇图书馆已从300多位市民手中“回购”各类图书300余册,为市民“报销”购书款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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