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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检察机关召开公诉工作会议

辽宁省检察机关召开公诉工作会议

辽宁省检察机关公诉工作会议在丹东召开

辽宁省检察机关召开公诉工作会议

辽宁省检察机关公诉工作会议现场

7月31日,辽宁省检察院在丹东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公诉工作会议。辽宁省检察院肖声检察长、吴喆副检察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主要内容是,认真贯彻全国大检察官研讨班和全国检察机关第五次公诉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修改后刑诉法实施以来全省公诉工作,紧紧围绕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格局、新要求、新情况,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公诉工作,努力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协调发展,加快辽宁新一轮全面振兴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肖声检察长的讲话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对全省公诉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一是把握新形势,努力提升公诉工作理念。要适应公诉工作面临形势的新变化,必须大力培育符合社会主义法治要求、遵循刑事诉讼规律、具有鲜明公诉特点的司法理念,进一步提升公诉工作品质。二是立足新格局,切实发挥公诉职能作用。要紧密围绕“指控犯罪有力、诉讼监督有效、社会治理有为”这一新时期公诉工作的总要求,全面依法正确履行公诉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是适应新要求,不断完善公诉工作机制。要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推动构建新型的诉侦、诉审、诉辩关系,以适应在诉前主导、审前过滤、庭审指控、人权保障等方面提出的新要求。四是应对新情况,着力加强公诉队伍建设。要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结合深化司法改革,围绕规范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打造过硬公诉队伍,不断提高公诉队伍的思想政治素养、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平。

吴喆副检察长的讲话简要回顾了修改后刑诉法实施以来辽宁省公诉工作情况,提出以规范司法行为为主线,全面提升公诉工作品质,全力提高公诉队伍素质的总体工作思路,并对下一步全省公诉工作作出具体部署:一是以提供司法保障为落脚点,全面履行公诉职能。要立足公诉职能,以司法办案为依托,依法有力指控犯罪、全面加强诉讼监督、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二是以强化证据审查为支撑点,全面提升公诉工作品质。要围绕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和新型诉侦、诉审、诉辩关系,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格坚持法定证据标准,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三是以规范司法行为为着力点,全面提高公诉队伍素质。要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切实加强公诉队伍建设,以自身建设的成效促进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会上还围绕职务犯罪大要案办理、公诉队伍建设、出庭能力建设等六个方面,由沈阳、大连、鞍山等六个市院作经验交流发言。并组织与会人员就当前各地公诉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和有效的经验做法开展座谈交流。

会议由辽宁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董文杰主持,辽宁省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市(分)院分管公诉工作的副检察长和公诉、未检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丹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峰,丹东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段文龙出席会议,会议还特别邀请了部分丹东的省人大代表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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