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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口说句话惹祸 4人“混战”均受罚

晚报讯(记者周淑芬 通讯员李登荣 实习生杨雅婷)8月5日,恩施市公安局土桥坝派出所查处一起打架斗殴案,行政拘留3人,刑拘1人。

7月23日16时许,土桥坝派出所接到女儿城保安蔡某报案称:在女儿城小吃街内有人发生口角,正在打斗。接到报案后,土桥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到达女儿城调查取证。

原来,赵某平日里都在女儿城的土家大院门口前摆摊。当天下午四点多,赵某决定去小吃街吃点东西,与赵某同行的一人站在唐某所经营的“原味瓦罐汤”门口准备买瓦罐汤,赵某平淡地说了句,“我们到前面去吃”。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这话到了唐某耳朵里,变成了一种讽刺,她认为赵某是在说她的东西不好,不让她的同伴买。

过了一会儿,赵某往回走,再次经过“原味瓦罐汤”门口,唐某按捺不住心中的愤懑,与赵某理论。赵某觉得莫名其妙,便与其争执发生口角,并相互扭打起来。

后来,唐甲的弟弟唐乙和赵某的老公陈某也赶到现场过来帮忙。陈某和唐乙又互相扭打起来,打斗过程中,唐乙用拳头将陈某的鼻子打伤,陈某当即去医院进行治疗。

接警后,民警一直对双方进行调解。8月5日上午,陈某将医院的鉴定报告送到土桥坝派出所,医院鉴定陈某为轻伤二级,此案转为刑事案件,唐乙涉嫌故意伤害罪。

民警根据相关法律对涉案嫌疑人进行处理 ,陈某、赵某、唐甲3人被行政拘留,唐乙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网络编辑: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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