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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停车发生纠纷 打伤麦积保安被判刑

发生纠纷不冷静

打伤保安被判刑

天天天水网讯【记者王建华 通讯员马秋云】8月14日,记者在麦积区人民法院获悉,一男子深夜驾车到宾馆停车时与保安发生纠纷,该男子伙同他人将保安打伤,男子行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2014年4月20日凌晨1时许,麦积区的陈某与马某(另案处理)开车去麦积区桥南某宾馆接人时,马某因停车问题与该宾馆保安张某发生纠纷,陈某闻讯后下车将张某打倒在地。随后,二人从张某的头部、身上各踢了几脚后开车逃离现场。张某被他人送往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急性颅脑损伤、右额骨骨折及身体其他部位受伤。

麦积警方接到报案后,将陈某与马某抓获,两人对殴打张某一事供认不讳。

后经麦积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张某右额颅脑损伤系轻伤一级,右额骨骨折伤系轻伤二级。2014年7月7日,陈某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麦积公安分局取保候审。

同年9月,陈某、马某与张某自愿达成民事赔偿协议,赔偿张某经济损失85000元,并取得被害人张某的谅解。

2015年4月,麦积区人民检察院指控陈某犯故意伤害罪,向麦积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近日,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无视国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确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随后,法院依据《刑法》相关规定,判决陈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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