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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被占村民状告村委会 韩城法官出面调解化恩怨

8月19日,由韩城市委政法委协调,市法院副院长高晓鹏前往案件争议现场芝川镇北周村,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成功调处了一起涉及村民与村委会之间的民事案件,践行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宗旨。

今年6月,韩城市人民法院受理了村民秦某状告芝川镇北周村委会排除妨害纠纷一案。案件中,由于原告秦某属于移民搬迁户,搬入新宅后,旧证未注销,拥有两份《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去年9月,为适应市上四城联创需要,北周村委会进行了村级环境卫生整治,私自拆除了原告旧宅基地房屋,并于同年11月筑起了围墙,将原告的宅基地圈占,因此与原告秦某引发纠纷。经法院两次开庭认为,原告秦某与村委会主任秦某某个人恩怨较深,经多次调解,达不成和解协议。

一年来,秦某因宅基地一事已多次向政府等相关部门反映,并多次扬言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要上访到底。高晓鹏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后,仔细审查案件材料后,认为原告秦某虽持有《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但属于一户两证,且在北周村持有相同土地证的人还有多户,若机械判决,务必影响其他村民情绪,会造成一定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他以践行“三严三实”精神,多次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分析案情,摆事实、讲道理,向他们讲明该纠纷如果得不到解决,可能造成的结果和利害关系。同时结合村委会目前规划,对宅基地置换方案进行可行性研究,耐心倾听各方诉求,抓住争议焦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进行调解。最终,村委会同意从村里另一空置地划一块宅基地给予秦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秦某的宅基地问题终于得到圆满解决,两人多年恩怨也得到化解。(陕西省韩城市委政法委 舒士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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