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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区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旅游市场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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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旅游市场秩序,从8月下旬开始思明区将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行动。

一是综合整治鼓浪屿、环岛路、曾厝垵和鹭江道等重点区域旅游市场秩序,重点整治沿线流动摊贩占道(沙滩)经营、玩偶强行收费、观光自行车非法设点经营,引导清理轮渡码头、南普陀等景区和十字路口的乞讨流浪人员,保障重要景区(点)周边秩序;做好景区、码头、车站等重点区域三无旅游宣传单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市相关职能部门综合整治海上游项目,主要包括快艇、帆船、游艇、渔船无资质经营及超范围海上旅游项目。

二是大力治“脏”,尽快清理城区、火车站、汽车站、重点景区等游客集散地垃圾死角;开展沿街容貌集中整治活动,着力优化旅游环境;美化环岛路,清理环岛路一线退潮后沙滩上的石块和管道;推进旅游厕所建设管理,在旅游大项目周围和交通干道及客流密集区增设星级旅游厕所,加强现有旅游景区厕所和城市公共厕所的管理和维护,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

三是加强旅游市场价格管理,重点抓好明码标价、阳光收费工作,查处不正当价格欺诈行为;综合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四是综合整治“一日游”市场,重点查处不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消费的行为;查处旅行社组织开展未经相应许可旅游项目的行为;查处无证导游行为。

五是严厉打击旅游景区侵害游客权益的违法犯罪团伙;及时查处欺行霸市、非法经营、强迫消费、敲诈勒索、“黄牛”贩票、假导揽客等违法犯罪行为;做好重点景区、车站、码头周边路段交通组织工作。

六是查处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传销式旅游经营、涉旅商业贿赂、以次充好、缺斤少两等违法行为,优化经营和消费环境;完善商事主体登记和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建设,规范广告牌匾,引导和规范涉旅商家的诚信经营行为;重点整治厦门大学、曾厝垵、环岛路一带商贩、海鲜餐馆、珍珠店等经营者销售假冒伪劣、国家保护性动物以及欺诈性销售和强买强卖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是整治家庭旅馆客房预订随意性较强导致爽约情况普遍等不规范经营行为。(吴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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