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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区法院实现“总对总”网络查控

可全国查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存款

日前,蓬江区法院积极响应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设要求,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于2015年6月10日顺利开通了该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成为广东首批开通“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的法院之一,同时,也是江门首家完成了“四专”要求的基层法院。

所谓“总对总”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是法院与全国多家金融机构实现专线连接,通过“总对总”的实时电子数据交换,系统自动向法院反馈被执行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余额、资金往来等信息。

今后,法院执行人员只需通过系统填写申请表、制作法律文书、领导审批、电子文书盖章,直接发送给各银行,便可快速冻结、扣划被执行人账户内的存款。今后执行法官在办公室轻点鼠标,就可查询被执行人在全国多家银行的存款信息,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存款。

为了保障该系统的运行安全,根据要求需要配备门禁和监控系统的专用操作室、专用计算机,而且该计算机必须安装安全管理及防病毒类软件,能够禁止“违规非法外联、移动介质交叉使用、安装与执行查控工作无关的应用软件”等影响系统安全的行为,实现IP和MAC地址绑定等安全控制策略,必须由专职人员负责操作。

为保证该查控系统的顺利开通,蓬江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决定由执行局长担任查控审批领导,两名执行法官担任专职执行查控员,办公室保密员担任机要室专职盖章人员。目前,该院行装科积极配合准备查控系统所需要的硬件设施、设备,做好采购计划,及时购置了四台全新的台式计算机,并安装安全管理及防病毒软件,按要求配置一间专门的查控办公室,实现专机、专室使用“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

资料来源:江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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