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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救儿低价卖掉唯一的房子

2015-08-24 荆州新闻客户端

母亲救儿低价卖掉唯一的房子母亲救儿低价卖掉唯一的房子

为了给儿子治病,妈妈43万卖掉自己唯一的房子。

今日上午11时,记者在荆州一医院四楼走廊里见到了这位妈妈回女士,她的儿子林林(化名)正从ICU病房转到普通病房。林林刚从昏迷中清醒。

5天前,林林骑摩托车在江津路撞上花坛,发生车祸。经医生诊断,林林右手臂、锁骨骨折、颈部挫伤、小脑内部出血。

“家里发生这个事情,直到现在,我脑子还是懵的。”回女士说。

回女士家里经济状况不好,每月仅仅只有1000元的退休金。短短5天,回女士已经花掉4万多元医药费。作为一个单亲妈妈,面对高额手术费用,回女士作出决定:低价卖掉自己唯一的150平米的房子。

同时,荆州日报集团旗下《越越逛荆城》栏目主持人越越在第一时间帮忙发布卖房信息并说清楚缘由,荆州各界人士纷纷捐款希望帮助回女士,减轻困难。可是回女士却不愿意接受帮助。

现在,房子以43万元卖掉。回女士这样说:“我感谢那些愿意帮助我的人,现在经济环境不好,不想连累大家,否则我过意不去。再者,用自己钱心里比较安心。”

记者还了解到,回女士及其儿子都没有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记者咨询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医保科工作人员得知,如果没有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无法享受大病医保。即便是现在参保,也得3个月后才能享受。(记者伍月 编辑王克勤)

链接——

我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运行近三年

支付比例不低于50%

2013年,我市出台了《荆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建立了覆盖全市城乡居民的大病保险制度。

市医保局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我市有100万城镇居民医保对象全部纳入大病保险覆盖范围。其中有500余名参保对象享受了大病保险待遇,共计支付800余万元。

去年初,荆州区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参保人6岁的小辉,因白血病先后17次住院治疗,当年度累计医疗费用达37.4万元,除去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报销6万元,个人自付费用达31.4万元。按照大病保险相关政策,医保范围内的费用大病保险额外向其支付了14.1万元,大大减少了小辉家因大病治疗带来的经济压力。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案例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一种再次补偿制度,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在享受基本医保报销后,对其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二次报销。大病保险是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延伸和补充,是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政策规定,保障对象在统筹年度内发生的、符合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的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起付线标准为个人年度自付8000元)以上部分,按比例分段报销:个人自付费用在8000元至30000元(含30000元)的部分,报销50%,30000元至50000元(含50000元)的部分报销60%,50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70%。此外,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不需参保个人负担,直接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中划出。(记者肖潇 实习生李唐辉 李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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