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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严查重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查处6起违法行为

四川在线凉山频道讯(雷亚钊)近日,凉山州各县、市消防执法部门连续重拳出击,对违反《中国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擅自施工的多起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

越西:新建高层商用房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被处罚款5万元

7月下旬,越西县公安消防大队在对四川鑫宏华通置地有限公司修建的越西县果园小区1#综合楼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工程存在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的消防违法行为。对此,大队专门成立了案件处理领导小组,对该单位存在的消防违法行为进行了调查取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四川鑫宏华通置地有限公司修建的越西县果园小区1#综合楼在建工程责令停止施工,并处人民币5万元罚款。

在处罚过程中,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说服和教育,希望负责人要认真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居安思危,警钟长鸣,把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和施工质量放在首位,加强对火源、电源的管理,焊工一定要持证上岗、在作业时必须有人监护,时刻绷紧消防安全弦,认真做好本单位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在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宣传下,该单位已充分认识到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确保消防安全的重要性,表示将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并接受了处罚。

目前,该公司正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整改存在的消防违法行为。

西昌:酒吧装修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被处罚款3万元

日前,西昌市公安消防大队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对位于西昌市海门渔村的西昌市妙谷酒吧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正在进行的装修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对此,监督人员依法对该单位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拍摄了现场照片等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及《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相关规定对该单位进行了受案查处,决定给予其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并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的处罚。

会理:加油站改建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被处罚款3万元

近日,会理县公安消防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对会理县通元加油站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加油站改建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

针对这一问题,执法人员当即指出其违法擅自施工的危害性,填发了相关法律文书,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并依法进行受案查处。消防部门决定对其改建工程责令停止施工并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处罚。

金阳、喜德:酒店、单位分别因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备案擅自施工被处罚

金阳、喜德县公安消防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辖区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分别发现金阳金都商务有限责任公司酒店内部装修、喜德县档案局经适房建设均未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备案擅自施工,两地消防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分别给予两家单位处罚款3000元和1000元整的处罚。

消防部门温馨提醒: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需先报审后开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一个建设工程从设计到完工,要通过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消防验收(备案)等行政审批环节,涉及公众聚集场所的,在投入使用前还需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手续。其中,消防设计审核是重中之重。

“消防设计审核好比预防建筑的先天性疾病,如果这一步没有得到保证,建筑物本身的消防安全条件存在先天缺陷,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消防部门人员介绍说,“在消防行政审批中,如果没有通过这项设计审核,建设工程就不得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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