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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器官捐献:让大爱继续

近阶段,新天台人袁明碑主动捐献脑死亡爱子器官一事震撼天台各界,大爱精神令社会感动。本报为此陆续刊发报道后,器官捐献、遗体捐献等爱心行为迅速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成为热门话题。如今,有很多读者想多了解一些关于红十字会和器官捐献的具体情况,为此,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

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长期以来,红十字会开展遗体(组织)、造血干细胞捐献等工作,为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作出了积极贡献。自2010年起,我国开展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浙江省是全国首批11个试点省(市)之一。

近日,记者从县红十字会了解到,截至2013年12月,全省累计登记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1900余人,成功实现捐献158例,捐献大器官454个,角膜108只,捐献数位居全国前列。截至目前,我县登记器官捐献6例、登记遗体捐献4例、登记角膜捐献5例,实现器官捐献2例、角膜捐献1例。

那么,有此意愿的爱心人士该如何办理捐献登记呢?

如果公民自愿在身后捐献角膜、器官或遗体,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登记:一是到飞鹤路142号,县红十字会所在地领取登记表,仔细阅读填表须知,征得家人的同意和配合,填写完整后送交红十字会,无家属的情况下填写委托人一名,并由委托人亲笔签名,《志愿登记表》一式三份分别由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登记机构和自愿捐献者本人保存。二是通过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网站(//www.china-organdonation.org.cn/)进行器官捐献志愿登记。县红十字会的联系方式是:0576-83992753。

永续生命,大爱永恒。为使那些期盼得到器官移植的患者早日重获新生,为了挽救更多宝贵的生命,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吧!用我们的爱心和奉献,使生命得到延续和传承!(敏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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