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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公布2014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

遵义市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完成较好

8月26日,市水务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发布《2014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并通报了遵义市2014年度13个县(区、市)(不含仁怀市,由省水利厅考核;不含新蒲新区,新蒲新区不属于建制区)政府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情况,其中:红花岗区、余庆县考核等级为良好,其余11个县(市、区)考核等级为合格。

一直以来,市政府对开展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高度重视。2014年,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暂行办法》,对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遵义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暂行办法》、《遵义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并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考核对象、内容、方式和程序。

在具体工作中,市水务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等相关部门组成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组,并对2014年度13个县(市、区)政府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考核。目前,考核工作组综合自查、核查、重点抽查和现场检查情况,对2014年度13个县(市、区)政府的目标完成情况、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形成了考核结果。

从目标完成情况看,2014年度全市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完成较好。用水总量21.50亿立方米,低于控制目标(22.5亿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64.52立方米,较2010年下降了57.8%,高于控制目标(在2010年的基础上下降1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438,高于控制目标(0.42);重要水功能区达标率为92.0%,高于控制目标(83.5%);县城以上城市集中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高于控制目标(90%)。

从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看,基本建立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考核体系和覆盖市县两级“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管理责任制全面落实,各项水资源管理措施基本落实,用水总量控制不断深入,用水效率控制继续加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进一步推进,全市上下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新格局。

“2014年遵义市水资源管控‘三条红线’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及限制纳污红线的5个指标均明显优于年度计划目标值,达到省级对遵义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要求。”市水务局主要负责人表示,今后,遵义市将进一步做好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5个指标的统计基础工作,积极创建节水型校园、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公共服务机构,提高各行业节约用水意识;进一步加强全市水资源管理队伍建设,建立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需求相适应的管理队伍,全面贯彻落实已出台的水资源管理政策,统筹协调市级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收集整理考核资料,努力推动水资源管理工作跃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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