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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桥底设公交总站存安全隐患

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李晓旭

26日,有深圳居民反映,在清平高速与文博路交汇处的高速公路桥底下,有一个占地面积约5000平方米的385路公交总站,存在已有几年。居民担心,一旦高速公路上面投掷硬物,桥底的司乘人员可能被砸伤,有一定安全隐患。记者调查发现,深圳市交委早在今年3月便已对涉事场站做出“恢复原貌”的处罚决定,但迟迟没有落实。

桥底有临时建筑物

26日上午,记者在举报人的带领下,找到涉事的385路文博宫公交总站。该总站位于清平高速与文博路交汇处的高速公路正桥底,外围拉着铁丝网,仅有一个出入口。在公交场站内,共有12根巨大的水泥柱桥墩,每根桥墩根部被圈了起来,里面种植着竹子,约10辆385路公交大巴停在场地上。另外,在场站南北两侧,分别有两排简易板房,西北角甚至摆放有两个集装箱,其中南侧板房分别为车队各相关负责人的办公室。

举报人称,高速公路桥底下搭建临时建筑物,被用来从事办公,一旦高速公路上有人投掷硬物,下方的公交司机及管理生产人员可能被砸到。并且,如果高速路上有车辆侧翻坠落,公交场站内的工作人员很可能直接被砸死。举报人还担心,桥底场站人员在修车时,如果电线短路起火,浓烟可能笼罩上方高速公路,影响行车视线,发生连环撞击的交通事故。

记者查询得知,385公交车由文博宫发往福田保税区,途径清水河、红荔路、岗厦村等地。

罚单已开出近半年

按我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11条规定,“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也就是说,公交场站临时建筑物在清平高速建筑控制区内。并且上述条例第22条规定,“禁止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并规定,若违反第22条规定,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385车队临时板房会议室的门上,张贴着深圳市交委在今年3月5日做出的“责令改正通知书”。该通知书称,当事人“深圳市文博宫投资有限公司”的违法事实为:“利用清平高速K4+100桥下空间搭建设施(简易房)”。深圳市交委责令该公司在3月31日前做出整改,立即停止并改正违法行为,将桥底恢复原貌,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为何时至今日,涉事385路公交总站依然是在高速桥底?举报人称,罚单虽然已经开出,但是至今没有实质处理,背后始终隐藏着巨大的安全隐患。

车队或下月底搬走

385路车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起初385路总站位于元平学院附近,占地约3000平方米。随后,该车队公交车由30辆增加到41辆,且车型也从小巴换成了大巴,元平学校附近的场站不够用,所以才重新选址,并定在了清平高速桥底下。该负责人强调,当初场站选址定在高速桥底,是经过深圳市交委审批通过的。

记者注意到,该公交场站距离深圳市文博宫西门岗亭仅一路之隔。385车队负责安全生产的胡主任介绍,公交场站所占的清平高速桥底地块及附近一个山头,产权均归属文博宫所有,385车队所属的东部公交公司从文博宫方面,将高速桥底这块地租下,每月租金3.2万元,至今已有3年之久,“刚来的时候桥底全是杂草,文博宫在桥底做了水泥硬化处理。”

“搬走是肯定的。”车队相关负责人称,该车队预计在9月底搬走,新场站暂定为原105路公交场站。负责人透露,暂定的新场站相对偏僻,由于涉及到子女就近上学等问题,车队司乘人员有所不满,目前仍在沟通之中。

编辑:竹叶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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