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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站已停业 隐患依然存在

连日来,本报分别以《金桥开发区:液化气站与居民区零距离》《安监部门:液化气站设在居民区是历史遗留问题》为题刊发消息,对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理想佳院小区与华清苑小区的包裹之中存在一家液化气站一事进行了报道。

依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的相关规定,这家液化气站的与居民区的距离已经明显违反了规定,且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瓶装燃气配送站应设立在远离居民区的位置,这家液化气站也明显违背了法律法规。

8月26日,记者针对此情况来到呼和浩特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燃气处了解情况,燃气处的王处长接受了记者的采访。王处长向记者介绍了这家液化气站建在居民区的历史成因:“原本这家液化气站在209国道旁边,自治区60周年大庆时,作为献礼项目将液化气站搬到了现在的位置上,当时是由指挥部出资、赛罕区政府划拨土地,液化气站的手续是合法的,而且为首府新能源改造建设做出过贡献。”王处长表示,因为城市的外扩发展,金桥开发区开始了居民楼的建设,“液化气站搬到金桥的时候周围是荒地,周围的居民楼都没有取得呼和浩特市城市规划局审批发放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因为按照与居民区的距离,规划审批不可能通过,严格意义上说,液化气站周围的居民楼都属于违建。”

对于如何对这家液化气站进行处理,消除居民的安全隐患一事,王处长说:“因为与居民区距离过近,存在安全隐患,我们已经停止了对这家液化气站的资质年检,前年的时候就对其下过停业整顿的通知。液化气站停业了,燃气设备依然存在,依然是安全隐患,又因为液化气站的手续合法,所以最根本的解决方式还是需要赛罕区政府另外划拨土地将液化气站搬离居民区,又或者由赛罕区政府回购土地,支付一定的补偿费用,让其彻底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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