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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冲动踢民警 被控妨害公务罪面临受审

屯溪区一男子金某殴打处警民警致轻微伤,被控妨害公务罪,将面临受审。8月26日,记者就此采访黄山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梅林派出所受伤的朱警官时,他认为此举有利于维护人民警察执法的权威,有利于维护法律的尊严。

据了解,今年3月25日晚8时许,市公安局新潭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姚女士报警,称自己遭到男子金某殴打了。随后,民警处警,发现姚女士非常激动,根本无法安静地述说事情经过,只是一味地要求民警抓人。为此,民警耐心劝慰并希望其到派出所配合调查。初步查明情况后,民警电话传唤了行为人金某,没想到其态度十分蛮横,拒不配合民警调查。

为此,朱警官依法履行相关手续,驱车前往新潭镇东关村,途中遇到金某从后八轮货车下车。民警说明情况,并向其出示传唤证,要求其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然而,金某十分冲动,仍拒不配合并辱骂民警,后民警强制将金某带上警车。在警车内,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朱警官,扭头制止坐在车后的金某满嘴脏话时,被其用脚踢到脸部,其仍用言语威胁。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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