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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司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 罚款1500记24分

女司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 罚款1500记24分

本网讯(记者 李帅)近日,记者从南充市交警支队获悉,9月7日,支队南部大队在“打非治违”第四波次专项整治行动中,查获一起准驾不符且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9月7日8时20分,驾驶员杨某(女,家住南部县南隆镇)驾驶车牌号为川R58xxx的中型专用校车,从城区天一路往南隆金星场(智力幼儿园)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智力幼儿园门口路段时,巡逻民警对该车辆进行例行检查。

经查,民警发现该名驾驶员竟然只持有C1驾驶证,属于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且该司机并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民警立即扣留了该校车,对交通违法行为人杨某拟作出罚款1500元并记24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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