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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过期出车祸 保险公司该不该赔?

法院判决:车管部门补换证件确认为有效期,要赔!

中国绵阳新闻网讯(王筱莉 记者 安峥)市民李先生在临园干道驾车时,操作不慎撞上护栏,损失8700多元。因为投了保险,李先生便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哪知,保险公司以李先生出车祸时驾驶证过期,拒绝赔付。李先生不服,将保险公司起诉至高新区法院,法院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认定李先生的驾驶证虽然当时过期,但在随后补办的驾驶证上,交警支队车管所确认,李先生出车祸时,驾驶证在有效期内。遂判决保险公司赔付相关费用。

2014年9月22日,李先生驾驶私有汽车行驶在临园干道时,因违反安全操作规范与路边护栏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和护栏受损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李先生负全责。事发后,李先生向市政部门赔付护栏损失费用1578元,车辆经保险公司定损为6610元,加上检测费400元和施救费200元,此次交通事故李先生一共损失8788元。此后,原告呈报投保的保险公司赔付。2014年10月22日,保险公司认定李先生执过期驾照驾车,作出拒赔决定。

法院在审理时查明,李先生执A2机动车驾驶证,2008年9月3日换证,有效期为6年。2014年9月23日换证,所换驾驶证载明有效期限为:201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3日。本案事发时,李先生的驾驶证的确已经超过审验期19天,但车管部门在李先生于2014年9月23日即事发第二天补换证时,确认李先生的驾驶证有效期限为201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3日。从车管部门换证所确认的有效期限可见,本案交通事故发生在驾驶证的有效期内。由此,保险公司以李先生驾驶证过期为由拒赔的理由,不能成立。

因此,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付李先生车辆损失、护栏赔付等各项损失费87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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